男子不满分手用硫酸泼女友

2014-02-28 03:56:44 -0500
  中新网2月28日电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湾周姓司机与已婚女子交往,因不满对方提出分手而泼洒硫酸,造成女子毁容。“最高法院”依重伤害等罪判刑10年定谳。
  根据判决书指出,周姓男子于2010年间认识一名已婚女子后,两人相恋交往;2年后,女子想回归家庭,向周姓男子提出分手,男子因此心生不满。
  怀恨在心的周男于2012年9月间,先到女子先生位于台南市的住处,把女子的先生痛殴一顿后,隔月再埋伏于女子载女儿上学的必经路线,待女子出现后,上前朝其脸部泼洒硫酸;女子因此有多处烧烫伤,眼部也有暴露性角膜病变。
 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认为,周男与女子通奸已有错在先,竟在对方提出分手后,迁怒女子的先生,之后还刻意朝女子脸部泼洒硫酸,造成女子脸部有相当面积的肥厚性疤痕,外观难以回复,依重伤害等罪判处周男10年徒刑。全案经“最高法院”驳回上诉定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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